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同步练习-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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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周某于2011年4月11日进入甲公司就职,经周某要求,公司于2012年4月11日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知周某每月工资2000元,已按时足额领取。甲公司应向周某支付工资补偿的金额是( )元。
A.0
B.2000
C.22000
D.240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自用工之日起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共计11个月),每月支付2倍工资;由于甲公司每月已经向周某正常支付了2000元工资,因此,甲公司应向周某补偿的金额=2000×11=22000(元)。
【单选题】李某于2015年9月3日到甲公司工作,甲公司在同年12月3日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知李某月工资为3000元,甲公司已按月足额发放。因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向李某支付的工资补偿为( )。
A.6000元
B.9000元
C.3000元
D.0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2倍工资的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即2015年10月3日至2015年12月2日。故应当支付的工资补偿为:3000×2=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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