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基本医疗保险
初级会计职称努力是通向成功的阶梯,预习阶段大家要好好把握,抓紧学习。东奥小编整理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六单元知识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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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医疗保险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六单元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知识点】:
二、 基本医疗保险
1.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国务院于2016年1月3日发布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统一保障待遇。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①单位缴费:单位缴费率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
②个人缴费:个人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③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部分划入个人账户的具体比例,一般为30%左右。
【例题·判断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
【答案】√
(3)自由职业者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相关链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4)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未达到国家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5)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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