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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基础考点:收入分配职能的实现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王子琪2017-08-29 11:36:12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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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复习,东奥小编为大家整理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收入分配职能的实现

  【内容导航】:

  1.财政的收入分配范围

  2.财政的收入分配方式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财政税收》科目第一章 第二节 财政的职能

  【知识点】:收入分配职能的实现

  1.财政的收入分配范围

  财政收入分配职能的履行主要是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因此,财政的收入分配范围也就是社会公平的实施范围。

  社会公平的实施范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改善初始条件的不公平;二是完善市场机制,尽可能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三是在个人偏好方面进行适当的干预。

  改善初始条件主要是在两个方面:一是保证人们基本的生活条件,即对那些没有收犬来源的家庭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二是提供公平的公共劳务,这也包括义务教育、交通、农田水利建设等。需要强调的是,改善初始条件并不是破坏市场经济的基础、搞平均主义的大锅饭,而是主要改善欠发达地区的投资环境和提高劳动力素质。

  完善市场机制,本质上属于效率的范畴,但对于实现社会公平具有重要的意义。效率市场形成的分配格局有统一的“公平”基础,那就是资源配置效率,社会公平不能离开这一基础。

  效率市场需要制度保证。有了效率市场这一统一的基础,社会才能规范有序地实施公平政策。个人偏好是市场经济中个人经济行为的准则,也是产生生产效率的必要条件。当然,个人偏好总是受社会制度约束的,在此前提下消费选择的个人偏好是不受限制的。但上面的分析表明,个人不当的选择(或称个人的非理性行为)同样会导致社会不公平,因此社会采取适当的理性限制是必要的,这通常采取社会保障的形式。

  2.财政的收入分配方式

  实施社会公平是财政理论研究的重要任务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财政政策都要考虑社会公平。对于市场经济体制来说,社会公平是在效率市场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实施社会公平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在组织财政收入时要考虑社会公平。对于市场经济体制来说,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因此税收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方式。其次,在安排财政支出时要考虑社会公平。一是在提供社会公共劳务时要考虑社会公平;二是要构建效率市场的制度体系;三是要不断改善市场机制初始条件的不公平状况。最后,要实行社会保障,以利于社会公平的切实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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