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正文

中级经济法:每日攻克一大题(7)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王妍2017-09-05 18:58:21

  【答案】

  (1)该企业财务人员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存在的不合法之处主要有:

  ①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不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在本题中,财务人员将国债利息收入、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均作为免税收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不合法。

  ②向无关联关系的非金融企业借款1000万元而发生的利息支出75万元,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不得扣除,财务人员未作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根据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

  财务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1000×6%=15(万元)。

  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过扣除标准部分的数额不得扣除,财务人员未作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限额=(6000+100)×15%=915(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额=500+480=98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80-915=65(万元)。

  ④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有误。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在本题中,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55×60%=33(万元)﹥6100×5‰=30.5(万元),按照30.5万元在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30.5=24.5(万元)。

  ⑤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未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50%=40(万元)。

  ⑥公益性捐赠支出当年已超过可扣除限额部分,财务人员未予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当年扣除。

  捐赠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2-800×12%=16(万元)。

  ⑦税收滞纳金8万元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税收滞纳金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

  (2)①国债利息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②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1000×6%=15(万元);

  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80-6100×15%=65(万元);

  ④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30.5=24.5(万元);

  ⑤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50%=40(万元);

  ⑥捐赠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2-800×12%=16(万元);

  ⑦税收滞纳金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

  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800-30+15+65+24.5-40+16+8=858.5(万元)

  2016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858.5×25%=214.63(万元)

  2016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214.63-200=14.63(万元)。

  做题是中级会计师考试备考提分的一个重要环节,希望考生们能够坚持到底,每日攻克一道中级会计考试习题,祝大家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轻松过关!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1 2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考前学习资料

名师核心课程

摸底测试习题

章节练习前两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经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