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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考试经济法同步练习:经济法的渊源之法规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石美丹2017-09-13 18:00:51

  备考中级会计职称之路注定不是轻松的,你只有足够的坚持,足够的努力,才会有回报。再远的路,一步一步也能走完;再近的路,不迈开双脚也无法到达。新的备考周期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中级经济法第一章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单项选择题】

  根据规定,下列选项中,效力层级位于第三位的是(  )。

  A.宪法

  B.法律

  C.行政法规

  D.地方性法规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

  法律渊源的效力等级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中级经济法

  【单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制定主体的是(  )。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务院

  C.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D.国务院的各部、委、行、署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国务院的各部、委、行、署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执行法律规定及履行宪法规定的行政管理职权的需要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现在是一个新的开始,东奥小编每天都会为大家更新相应的中级会计考试试题,各位考生要记得按时做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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