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税务师《税法二》基础考点:减免税优惠
2017年税务师考试时间在11月份,时间所剩不多,还没开始复习的考生们可得抓紧复习了,每天看一道《税法二》知识点:减免税优惠,帮助自己打好基础,顺利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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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优惠
二、其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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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第四章33讲
【知识点】减免税优惠
一、基本优惠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副本或抄本。
但副本或者抄本作为正本使用的应另行贴花。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业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二、其他优惠
1.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租房合同,凡房屋属于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
2.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3.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
4.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5.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按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
6.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7.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8.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飞机租赁企业购机环节购销合同印花税。
9.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10.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11.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印花税,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12.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
新增: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经典母题】(应税凭证和非应税凭证相结合)甲企业在2015年10月份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同时企业新设了5本内部备查账簿和5本日记账簿,企业车间启用了进出产品登记簿5本。同月,企业还到相关部门申领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专利证各1本。与乙公司签订货物销售合同,合同约定销售额为300万元,合同签订后,从销售额中支付5万元给联系业务的中介人,另支付运输公司运输费用5万元,其中包括搬运费0.3万元、装卸费1.7万元,双方签订运输合同。甲企业2015年应缴纳印花税( )元。
A.1800
B.3205
C.2115
D.2120
【答案】B
【解析】甲企业2015年应纳的印花税=3000000×0.3‰+(5000000-500000)×0.5‰+5×(5+3)+(5-0.3-1.7)×10000×0.5‰=3205(元)。
备考最后阶段希望大家不要放弃,东奥小编为您整理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基础知识点,预祝大家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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