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会《经济法》同步练习:破产债权申报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正在忙碌的进行当中,我们需要通过习题来打下良好基础。东奥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些注会考试习题,大家记得每天准时来练习哦!
【多选】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有( )。
A.破产受理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B.破产受理时附停止条件的债权
C.破产案件受理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D.管理人决定解除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除实际损失之外,依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对方当事人的违约金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管理人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以实际损失申报债权,不包括违约金。
想要高效备考,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报班学习,查看注会考试辅导课程详细介绍,选择适合你的课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