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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经济师《金融》精编考点:主要监管模式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王嘉2017-09-22 17:23:03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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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种主要监管模式

  (二)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的关系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金融》科目第三章 金融机构与金融制度  第二节 金融制度

  【知识点】:主要监管模式 

  (一)三种主要监管模式

  目前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模式主要分为三类:

  分业监管(SectorRegulation)

  统一监管(IntegratedRegulation)

  超级监管(Mega-regulation)

  1.分业监管主要参照机构监管的思路,对不同金融机构按照所属行业进行划分,由不同的监管部门分别监管,早期的金融市场多采用这一监管模式。近期,随着混业经营的日益普及,竞争国家的分业监管体制逐步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过渡,或两者兼而有之。

  2.统一监管是指按照监管目标的不同,将一项或几项监管目标赋予统一监管机构进行监管。统一监管的典型案例是澳大利亚采取的双峰式(TwinPeaks)监管模式。(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和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

  3.超级监管模式是统一监管模式的一种极端方式,即对不同金融机构的所有监管(包括审慎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均交给一个监管机构统一负责。

  目前英国、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和地区采取这一模式,其主要特点是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相对集中,有利于超级监管模式的建立和运行。

  (二)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的关系

  20世纪90年代,以英国和北欧等国家为代表,曾出现了金融监管与中央银行分离的潮流。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越来越多的国家明确了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在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中的地位。同时,微观审慎监管职能也有向中央银行集中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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