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中级会计职称>同步练习>正文

2018中级职称考试经济法同步练习: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石美丹2017-09-25 10:55:54

  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已经结束了,很多考生精力了整个备考阶段,现在一定很疲劳。但是对于想要继续奋战2018年的考生,小编要提醒大家,适当休息可以,单不能太过纵容自己哦。拼搏的人生没有终点,下面小编整理了中级经济法第二章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单项选择题】

  张某与王某拟共同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找到李某称自己无钱出资,恳求李某借给其100万元,并声明出资后立即抽回并偿还给李某,李某答应了张某的请求。公司成立后,张某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协助下将出资抽回向李某还本付息。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张某抽逃出资后,不能将其补足,王某可以要求协助张某抽逃出资的董事承担连带责任

  B.张某抽逃出资后,王某可以要求张某补足出资

  C.张某抽逃出资后,不能将其补足,公司债权人谢某可以要求协助张某抽逃出资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张某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补充赔偿,而非连带责任

  D.张某已经向公司补足出资后,公司债权人谢某不得要求其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

  (1)选项AB: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选项C: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选项D: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向公司补足出资的,其他债权人又提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级经济法

  【单项选择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是( )。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修改公司章程

  C.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D.选举和更换全部的监事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

  (1)选项AC:属于董事会的职权;(2)选项D:股东会只能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你有多专注,就会有多优秀,也就有多自由。每天坚持做中级会计考试题,相信你能顺利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考前学习资料

名师核心课程

摸底测试习题

章节练习前两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经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