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精编考点:税法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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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导航】
(一)税法概念(了解)
(二)税法的渊源(熟悉)
(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
(四)税法的法定主义原则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财政税收》科目 第三章 税收理论 第三节 税法与税制
【知识点】:税法概念
(一)税法概念(了解)
税法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从事税收征收管理与缴纳活动的法律依据。
(二)税法的渊源(熟悉)
税法的渊源即税法的法律渊源,一般是指税法的效力来源,即税收法律规范的存在和表现形式(主要是成文法)。
【例题·单选题】属于税法非正式渊源的是( )。(2016年)
A.税收法律
B.税收协定
C.税收规章
D.税收判例
【答案】D
【解析】税法非正式渊源包括习惯、判例、税收通告。
(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
1.税法的效力(了解)
2.税法的解释(掌握)
【例题·单选题】下列税法解释中,与被解释的税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是( )。
A.某市税务稽查局对《税务稽查工作规范》所做的解释
B.某省地方税务局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所做的解释
C.全国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所做的解释
D.某市国际税务局对《发票管理办法》所做的解释
【答案】C
【例题·单选题】关于税法解释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税收的立法解释是指税收立法机关对所设立税法的正式解释
B.税收立法解释与被解释的税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C.税收司法解释的主体是国家税务总局
D.税收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答案】C
【解析】税收司法解释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
(四)税法的法定主义原则
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是税法至为重要的基本原则或称为税法的最高法律原则。是确定国家征税和私人纳税义务的根本原则。该原则的实质在于对国家的权力加以限制,以颁布的法律为准。
即:有法才能征税!
具体内容:
1.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课税要素必须且只能由立法机关在法律中加以规定。
2.课税要素明确原则:构成课税要素税收征收程序的法律规定,必须尽量明确不出现歧义,不出现矛盾,基本内容无漏洞,以保证准确执行。
3.课税程序合法原则:税务机关应以法律赋予的一切必要手段,依法确定有效的履行其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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