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税法一》短时突破有窍门 再不掌握就晚了
很多小伙伴担心复习《税法一》一个多月时间够吗?其实税务师考试内容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应知应会的内容,掌握了能拿到及格分,一部分是锦上添花的内容,掌握了能打更高的分数。应知应会的知识点是一定要拿下的,这样才能确保及格过线,在此基础上有时间的情况下再拓展更多知识,争取打个高分,今天小编为大家梳理《税法一》应知应会的知识点,助力短时突破。
一、关注教材变化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新增内容较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等。
第二章增值税
新增:营改增相关政策,如明确我国增值税的类型,增加纳税辅导期的规定等
第三章消费税
新增: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
第四章附加税与烟叶税
新增: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预缴增值税时征收城建税、教育附加有关内容。
第五章资源税
新增:与水资源税有关的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变更:税目税率表的内容。
第六章 车辆购置税
1.新增:(1)对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的具体含义及享受免税需要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说明。(2)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规定。
2.变更: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改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第七章土地增值税
1.新增:(1)营改增后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2)营改增后对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规定在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3)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营改增后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的确认方法。
2.变更:“第三节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改为“第三节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增值额的确定”
二、拿下计算题和综合题
《税法一》中计算题和综合题分数占比较高,不要求拿到100%的分数,至少也得把80%的分数作为目标。计算题和综合题的命题点相对固定,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进口关税+进口消费税+进口增值税+国内消费税与增值税、增值税+资源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这部分要注意税种之间的结合应用。
在现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考生想要掌握上述内容,一方面是要回归教材,把基本的知识点吃透,另一方面要动笔多做题、多计算,熟练掌握各种公式和计算方法。如果考生自己复习起来比较吃力,网校辅导课程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考前五天提示班都可以在短时间内帮您提高分数。考生还可以了解《税法一》考情,帮助您复习少走弯路。最后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小编在胜利的终点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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