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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级职称考试经济法同步练习:股份发行的概述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石美丹2017-09-27 13:08:04

  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已经结束了,很多考生精力了整个备考阶段,现在一定很疲劳。但是对于想要继续奋战2018年的考生,小编要提醒大家,适当休息可以,单不能太过纵容自己哦。拼搏的人生没有终点,下面小编整理了中级经济法第二章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单项选择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相关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该相关事项不包括( )。

  A.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B.一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达5%

  C.变更公司形式

  D.发行优先股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

  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没有表决权:(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选项B错误);(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4)发行优先股;(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级经济法

  【单项选择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C.公司监事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D.一般情况下,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

  选项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你有多专注,就会有多优秀,也就有多自由。每天坚持做中级会计考试题,相信你能顺利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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