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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级职称考试经济法同步练习:公司法人财产权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石美丹2017-09-28 13:40:59

  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已经结束了,很多考生精力了整个备考阶段,现在一定很疲劳。但是对于想要继续奋战2018年的考生,小编要提醒大家,适当休息可以,单不能太过纵容自己哦。拼搏的人生没有终点,下面小编整理了中级经济法第二章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多项选择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其股东乙提供担保,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项担保须经股东会决议

  B.该项担保须经董事会决议

  C.该项担保应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D.该项担保应经出席股东会的除乙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 :

  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大于1/2)通过。

中级经济法

  【多项选择题】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出现一定情形,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

  A.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B.公司因合并、分立而解散

  C.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D.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选项B:公司因合并、分立而解散,不必清算。

  你有多专注,就会有多优秀,也就有多自由。每天坚持做中级会计考试题,相信你能顺利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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