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资产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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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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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单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知识点】:资产的税务处理
资产的税务处理
1. 固定资产
(1)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2013年单选题、不定项选择题;2015年单选题、不定项选择题;2016年多选题)
①“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税法上关于“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的规定:(1)对于“房屋、建筑物”来说,不论是否投入使用,只要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就应该开始计提折旧。(2)对于“未投入使用”的“设备”,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性原则”,税前扣除费用必须从性质上与根源上与纳税人取得的应税收入直接相关,因此在税法上不允许提取折旧。
②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③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④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⑤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⑥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⑦其他不得计提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例题1•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资产中,不得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 )。
A.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B.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C.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D.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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