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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村如何纳税?这些商家的“税经”值得学习!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于在洋2017-10-09 17:34:59

  税务师频道为您推荐:近几年,我国旅游度假村发展迅速,消费者的度假模式逐渐升级,从无主题的度假旅游向有主题的度假旅游转化,形成了各式各样的度假村如风景度假村、温泉度假村、滑雪度假村、民俗度假村等。除提供住宿、餐饮服务外,度假村还根据自身特色还提供农业观光、缆车游船、文艺演出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

  小编为大家揭开这些度假村的“税经”:

度假村如何纳税?这些商家的“税经”值得学习!

  01

  度假村提供住宿服务应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规定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因此度假村按生活服务业中的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

  02

  度假村销售自产农产品该如何纳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 )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另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相关规定免税项目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因此度假村销售的只要是自产且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范围则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03

  度假村举办文化活动、文艺表演的收入应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规定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因此度假村举办文化活动、文艺表演应按文化服务缴纳增值税。

  04

  度假村在游览场所内经营游船的收入应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度假村在游览场所内经营游船按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05

  度假村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向游客销售特产、工艺品等该如何纳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因此度假村在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向游客销售特产、工艺品等应分别核算住宿服务和销售物品的销售额并按各自适用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转载自: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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