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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高频考点:财产税与深化税制改革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锐2017-10-11 17:39:40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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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级经济师考试你准备好了吗?打好基础才有可能取得成功。东奥小编为大家整理2017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点:财产税与深化税制改革

  【内容导航】

  (一)财产税的特点

  (二)车船税

  (三)税收制度改革的目标取向(了解)

  (四)税收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多选)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基础》科目 第二部分财政

  第十四章 税收制度

  【知识点】:财产税与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一)财产税的特点

  1.财产税:对所有以财产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注意】财产税一直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单选)

  2.财产税的优点(多选)

  (1)符合税收的纳税能力原则;

  (2)课税对象是财产价值,税源比较充分,且相对稳定,不易受经济变动因素的影响;

  (3)具有收入分配功能,避免社会财富分配不均;

  (4)属于直接税,不易转嫁。

  3.财产税的缺点(多选)

  (1)税收负担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

  (2)收入弹性较小;

  (3)经济不发达时期,财产税降低投资积极性,不利于资本形成。

  我国现行财产税类的税种: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选)

  (二)车船税

  1.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车船税。

  2.计税依据。乘用车按排气量,客车按载客人数,摩托车按辆,其他车辆按整备质量,机动船舶按净吨位,游艇按艇身长度。

  3.税额。车辆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在《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注意】我国目前对乘用车征收的三种税收不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对乘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的税种主要有三个,即车辆购置税、燃油消费税和车船税。

  【例题·多选题】财产税的优点包括( )。

  A.符合税收的纳税能力原则

  B.税源比较充分,且相对稳定

  C.具有收入分配功能

  D.不易转嫁

  E.税收负担具有公平性

  【答案】ABCD

  (三)税收制度改革的目标取向(了解)

  1.优化税制结构

  2.完善调节功能

  3.稳定宏观税负

  4.推进依法治税

  (四)税收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多选)

税收制度

  【例题·多选题】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

  A.扩大营业税征收范围

  B.扩大并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

  C.加快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D.推进房产税制度改革

  E.推进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

  【答案】BCD

  今天的成功是因为昨天的积累,明天的成功则依赖于今天的努力。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祝大家2017中级经济师考试轻松过关!更多习题欢迎查看:2017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试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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