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精编考点: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7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复习,东奥小编为大家总结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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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17%、11%、6%)
(二)简易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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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财政税收》科目 第四章 货物和劳务税制度
第一节 增值税
【知识点】: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17%、11%、6%)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
1.销项税额=不含税销项税额×税率
=[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提示】在增值税的计算征收中,只有一般纳税人才会出现和使用销项税额。
2.进项税额
(1)准予从销项税中抵扣的进项税额(4项)
1)从销售方或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
进项税额=购买价款×扣除率(11%)
4)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劳务、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例题·单选题】某面粉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8月从某农场收购小麦100吨,农场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20万元,此项业务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万元。
A.0
B.2
C.2.3
D.2.2
【答案】D
【解析】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0×11%=2.2万元。
(2)进项税额的申报抵扣时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缴款书后,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2017年7月1号起改为360日)
(3)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未产生销项税额)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含交际应酬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可以)、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提示】以上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不动产被依法没收、毁损、拆除的情形。如果是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毁损或者发生合理损耗,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
8)使用一般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①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②除增值税实施细则第29条规定(允许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10)扣税凭证不合格的。
【例题·单选题】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相关的应税劳务,其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种扣除,其中非正常损失是指( )。(2016)
A.自然灾害损失
B.购进货物滞销过期报废损失
C.合理损失
D.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腐烂变质的损失
【答案】D
(4)进项税额的扣减
1)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事后改变用途(用于不准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应将该项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2)一般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5)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
1)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留抵税额增值税欠税问题的规定:
①对纳税人因销项税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②纳税人发生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a: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b: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提示】选择期末留抵税额与增值税欠税税额较小者。
【例题·单选题】下列货物中,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是( )。(2016)
A.发给本企业职工的自产产品所耗的购进货物
B.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
C.分配给投资者的购进货物
D.无偿赠送给某单位的购进货物
【答案】B
(二)简易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3%、5%)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例题·单选题】某个体零售户于2009年3月份购进一批货物,含税进价为11.7万元。当月将其中一部分货物销售给某宾馆,开出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货款金额为80万元。则该个体零售户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元。
A.4.52
B.3.08
C.2.82
D.2.33
【答案】D
【解析】应纳增值税=80÷(1+3%)×3%=2.33万元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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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施后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方法计税的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跨县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加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差额纳税),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5)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6)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7)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8)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总结】不动产租、售征收率均为5%。
【例题·单选题】某建筑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7年6月份总包一项工程,含增值税总包价款为41200元,分包价款为26000元,该项业务应纳增值税( )元。
A.1951.8
B.1600
C.1000
D.442.72
【答案】D
【解析】应纳增值税=(41200-26000)÷(1+3%)×3%=442.72元
4.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施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方法计税的规定
(1)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施后,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方法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6)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7)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提示】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以参照上述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8)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
(2)建筑服务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②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税额。纳税人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无需再缴税款)。
(3)销售不动产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2016年4月30日前),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缴纳增值税。
【提示】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4)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营改增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正常应是5%);(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结】租、售不动产征收率5%,除以下例外:
1.个人出租住房,征收率减按1.5%计算。
2.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本章第三节讲解)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今天的成功是因为昨天的积累,明天的成功则依赖于今天的努力。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祝大家2017中级经济师考试轻松过关!更多习题欢迎查看:2017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试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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