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精编考点:消费税的税率
你的中级经济师考试倒计时了吗?时间有限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复习,东奥小编为大家总结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今日考点为:消费税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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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税税率形式
(二)从高适用税率情形
(三)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财政税收》科目 第四章 货物和劳务税制度
【知识点】:消费税的税率
(一)消费税税率形式:
基本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特殊情况: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征收——复合计税。
(二)从高适用税率情形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
2.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三)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仅重点提示)
1.残次品卷烟应当按照同牌号规格正品卷烟的征税类别确定适用税率。
2.下列卷烟部分征税类别,一律按56%卷烟税征税,并按照定额每标准箱150元计征税率:白包烟、手工烟、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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