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税务师>税法二>正文

2017税务师《税法二》高频考点: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于在洋2017-10-19 09:56:47

  2017年税务师考试临近,想要高效复习,看书、网课、练习题一样都不能少哦。今天东奥小编为您整理了《税法二》高频考点: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内容导航】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第一章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应税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判断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所得类型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销售货物所得

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提供劳务所得

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不动产转让所得

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动产转让所得

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其他所得

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税务师备考冲刺阶段更要把握重点,更多重点内容请点击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高频考点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0基础轻松入门

轻1名师课程

一备两考班

章节练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辅导课程
2025年税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