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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税法一》高频考点:税款退还和追征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吴海燕2017-10-19 17:54:35

  2017年税务师备考冲刺,集中精力抓高频考点,今天东奥小编为您整理了《税法一》高频考点: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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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知识点】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制度

适用情况

具体制度规定

税款的退还

退还多缴的税款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①因为技术上的原因或计算上的错误,造成纳税人多缴或税务机关多征的税款

②正常的税收征管的情况下造成的多缴税款

①税务机关发现应立即退回

②纳税人发现自纳税之日起3年内书面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税款的追征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

税务机关可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责任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

①一般计算失误情况,税务机关发现在3年内追征,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②特殊情况(累计金额大),追征期延长至5年,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③偷、抗、骗税的,可无限期地追征,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备考税务师冲刺阶段学习时间紧任务重,抓住高频考点争取在有限的时间内最大限度提分。更多知识点请见2017税务师《税法一》高频考点汇总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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