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税务师《税法一》高频考点:税款退还和追征
2017年税务师备考冲刺,集中精力抓高频考点,今天东奥小编为您整理了《税法一》高频考点: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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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知识点】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制度 | 适用情况 | 具体制度规定 |
税款的退还 | 退还多缴的税款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①因为技术上的原因或计算上的错误,造成纳税人多缴或税务机关多征的税款 ②正常的税收征管的情况下造成的多缴税款 | ①税务机关发现应立即退回 ②纳税人发现自纳税之日起3年内书面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税款的追征 |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 | 税务机关可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责任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 | ①一般计算失误情况,税务机关发现在3年内追征,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②特殊情况(累计金额大),追征期延长至5年,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③偷、抗、骗税的,可无限期地追征,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
备考税务师冲刺阶段学习时间紧任务重,抓住高频考点争取在有限的时间内最大限度提分。更多知识点请见2017税务师《税法一》高频考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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