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税务师《税法二》高频考点:企业重组税务处理的区别
税务师考试进入了冲刺阶段的备考,想要取得好成绩,需要考生合理地推进各科复习进度,今天东奥小编为您整理了《税法二》高频考点:企业重组一般性税务处理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区别
【内容导航】
企业重组一般性税务处理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区别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第一章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企业重组一般性税务处理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区别
1.对于一般重组来说,视作正常的资产和股权之间的买卖,要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并以公允价值确定计税基础,从而确认所得和损失。
2.对于特殊重组来说,没有缴纳过企业所得税的部分没有计税基础的地位,也就是我们股权转让不确认所得的部分,由于没有缴纳过企业所得税,要以被收购企业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认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现金支付的部分要确认所得和损失。即,我们以股权和现金占总支付金额的比例对被收购企业的资产进行划分,被收购企业资产原计税基础中,相当于股权占全部支付金额比例的部分要以原计税基础确认,而对于现金占全部支付金额比例的部分,要用现金金额减去该部分的原计税基础确认所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为了方便考生复习,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高频考点汇总,欢迎查看!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