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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税法二》高频考点:出租车司机取得的所得税目如何划分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彭帅2017-10-25 14:47:45

  2017年税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1日-12日,提醒大家复习之余不要忘了打印,今天东奥小编为您整理了税法二》高频考点:出租车司机取得的所得税目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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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车司机取得的所得税目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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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第二章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出租车司机取得的所得税目如何划分

  主要看出租车是否归个人所有,如果出租车归个人所有,则为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如果出租车不归个人所有,则为工资薪金所得。

  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这个可以理解为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单位只是把驾驶员招聘进来当司机,目的是看中驾驶员的开车技术,驾驶员取得的只是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单位支付的固定的工资薪金收入)。

  ②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出租车属于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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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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