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财务与会计》高频考点:财务会计概论
【高频考点6】资产的期末计量方式归纳
资 产 | 期末计量方式 |
存货 |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
固定资产 | 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 |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 | 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 |
长期股权投资(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 | 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 |
无形资产 | 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 |
商誉 | 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摊余成本 |
贷款和应收款项 | 摊余成本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 | 公允价值 |
【高频考点7】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
项 目 | 处 理 |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正常公允价值变动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相关资产时转入投资收益 |
2. 自用房地产转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相关资产时转入其他业务成本 |
3. 持有至到期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相关资产时转入投资收益 |
4.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下,根据被投资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相关资产时转入投资收益 |
【高频考点8】法律主体一定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却不一定是法律主体的理解
法律主体就是有独立法律人格的法人等单位,例如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它作为一个法人(法律主体)肯定同时也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但是,如果这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在外地另成立一个下属的分公司,那么这家下属分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它不是一个法律主体,它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要由它所属的公司来承担。而这家分公司却可能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要按照会计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并定期编制、提交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会计假设同样适用于这家分公司。因此,法律主体一定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却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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