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精编考点:劳动法律责任形式
2017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已经进入倒计时,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人只有上坡路才是最难走的,相信自己能成功,自己就一定能成功。跟着小编一起看看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点:劳动法律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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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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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科目第十八章 法律责任与行政执法 第一节 劳动法律责任
【知识点】:劳动法律责任形式
特点 | (1)以违法行为存在为前提 (2)以法律制裁为必然后果 (3)由国家强制保证实施 (4)由国家特别授权的机关来执行 |
行政责任 | (1)行政处罚:警告、责令改正、责令停止、查封、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
民事责任 | (1)违反劳动合同及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及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2)损害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权利的民事责任 |
刑事责任 | (1)最严厉的一种法律责任,具有强制力 (2)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他人实施,否则也将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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