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精编考点:账簿、凭证管理
中级经济师考试倒计时模式已开启,不抱有一丝幻想,不放弃一点机会,不停止一日努力。东奥小编为大家总结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内容导航】
1. 账簿设置要求
2. 账簿的使用要求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科目 第七章 税务管理 第一节 税务基础管理
【知识点】账簿、凭证管理
(一)账簿管理(掌握)
账簿包括总帐、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簿
1. 账簿设置要求:
情形 | 要求 |
(1)一般的纳税人 |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 |
(2)扣缴义务人 | 自发生扣缴义务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缴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
(3)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 |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税控装置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为会计账簿。 纳税人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能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的,应当建立总账及与纳税或扣缴税款有关的明细账等其他账簿。 |
2. 账簿的使用要求。
账簿、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等资料,除另有规定者外,至少要保存10年,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销毁。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应编造销毁清册,报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批准然后在其监督下销毁。
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生活,用辛勤的汗水实现人生的梦想。倒计时模式启动中,大家继续加油哦,要想查看更多题目在这里,在这里:2017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试题汇总。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