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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法二》易错易混:特许权费和特许权使用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吴海燕2017-11-03 09:45:11

  税务师考试倒计时,备考学习时间越来越少,考生一定不要忽视那些看似零散的碎片化时间,只要合理利用一样能够积攒知识。

  《税法二》今日要学习的易错易混知识点是:1.特许权费和特许权使用费的辨析2.关于转让股票(包括限售股),转让股权,转让债券(包括国债或地方债或金融债),获得利息、股息、红利等涉及的个税和企税处理辨析。 

  1.特许权费和特许权使用费的辨析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特许权费,可以理解为特许经营某种商品或服务收取的费用,例如奥运特许商品,收取特许权费,特许经营商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奥组委支付特许权费。特许权费的比例一般为商品零售价的5-15%。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2.关于转让股票(包括限售股),转让股权,转让债券(包括国债或地方债或金融债),获得利息、股息、红利等涉及的个税和企税处理辨析

  (1)转让股票

  企业:以(卖出价-买入价-相关税费)为依据计算企业所得税;

  个人: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限售股及其余股票,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转让股权

  企业: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股票属于股权的一种形式)

  (3)转让债券

  企业:以(卖出价-买入价-相关税费)为依据计算企业所得税;

  个人: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4)国债利息、地方政府债券利息、金融债券利息

  企业:国债利息、地方政府债券利息、铁路建设债券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金融债券利息不免税。

  个人:国债利息、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铁路债券利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5)股息、红利所得

  企业:居民企业取得其他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这里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除以此外其他的股息、红利所得都是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的。

  个人: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及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含1年),减按50%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及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都暂免征收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取得其余非上市公司和境外公司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掌握了知识点,想要熟练应用稳步得分还需反复练习。税务师练习题持续更新中,考生们要跟上学习的节奏,为最后的考试积攒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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