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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税法二》高频考点:房产税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彭帅2017-11-03 14:24:26

备考税务师考试到现在,大家应该多做历年真题,多复习考试的重难点,争取在考前最大限度的提高分数。为了帮助大家备考,今天东奥小编为您整理了《税法二》高频考点: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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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第五章房产税

【知识点】房产税

【高频考点1】纳税义务人规定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是纳税义务人;

(2)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3)产权出典的,承典人是纳税义务人;

(4)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高频考点2】房产税纳税义务时间规定

房产状态变化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

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纳税人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

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

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

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

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

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

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总结】注意时间的规定:强调“次月”——取证、使用、交付、建成、验收的次月。只有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是从“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高频考点3】房产税从租计征和从价计征的规定

(1)房产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租计税,从价计税的税率为1.2%,从租计税的税率为12%或(4%);

(2)12%和4%是根据租金总额确定的,年租金和月租金都是直接乘以12%或(4%),即不需要先除以12再乘以相应的月份。

(3)1. 2%为年税率,计算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扣除10%~30%的减除比例之后乘以1.2%计算从价计征房产税的金额,要是给出的月份数不是全年的,需要除以12之后乘以相应的月份。

【高频考点4】地下建筑物房产税的计算

(1)与地上建筑物不相连的完全建在地下的建筑物,需要区分商业用途和工业用途,按照房产原价的一定比例作为应税房产原值计税,如果独立的地下建筑用于出租的,按照租金收入计税。

(2)与地上建筑物相连的地下建筑物,则和地上建筑物作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物的规定计征房产税。即地上和地下建筑物房屋原值之和扣除法定的扣除比例后,作为房产余值计税。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高频考点汇总,欢迎考生点击查看!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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