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正式取消! 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正式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自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消事宜正式尘埃落定!
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改内容如下:
(一)将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二)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三)将第四十条第一款中的“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删去第二款。
(四)将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五)将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中的“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自10月31日新华社发布会计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审议的新闻以后,引来会计行业巨大关注。11月4日下午会计修正案正式通过审议,11月5日起正式实行!
此次《会计法》修订工作对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取消,将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法律意识、风险意识与会计职业道德相结合,对于财务工作者来说,既是一种机遇,又是一种挑战。机遇是:《会计法》修订内容11月5日正式实施以后,更多的优秀人才会被吸引到会计行业中来,促进财务工作者提高自身能力,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挑战是:随着优秀人才的加入,会计行业竞争将变得更加激烈。
那么,财务工作者将如何抓住机遇、面对挑战呢?
首先:提高会计工作能力。在当今社会,优秀的工作能力是个人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之一,重要性不言而喻。同时,将实际工作与会计理论相结合,是提高会计工作能力的必要方法。
其次,加强法律和风险意识。根据最新修订内容,情节严重的“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其次为“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对于财务工作人员的法律及风险意识要求更加严格,这就要求财务工作者不断接受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等方式来相应提高。
第三,努力考取其他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消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考试将成为财务工作者新的目标。其中,从考试难度来看,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难度最接近会计从业考试;从含金量来看,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含金量比会计从业更高;从报名要求上来看,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门槛要求更低!综上所述,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作为财务工作者的“小目标”更加合理。
2017年11月3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新闻,明确了对于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要求中高中学历的认定(如下图),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合格毕业生均可报名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已经开始,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确定取消之后,抓紧时间报名,初级会计师证书将成为很多财务工作者的首要目标,大家千万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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