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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税法二》预习考点:纳税义务人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吴海燕2017-11-14 17:54:03

  备战2018年税务师考试,预习阶段的学习至关重要,尤其是针对在职考生来说,可以利用这段时间为自己积攒知识减轻后一阶段的学习压力。小奥为大家精心整理税务师《税法二》的预习考点,大家快来复习吧!

  【内容导航】

  一、纳税义务人

  二、征税对象(客观题考点)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企业所得税专题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一、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企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有收入的组织>企业)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和非纳税人的划分

  (二)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划分

  (一)纳税人与非纳税人的划分

  【解释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非法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解释2】所说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立在中国境内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包括境外依据外国法律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解释3】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专业划分: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

  (二)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划分

  【解释1】居民企业认定双标准:其中注册地标准是主要标准,实际管理机构标准是附加标准。(符合一个,即可认定为居民企业)

  【解释2】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二、征税对象(客观题考点)

按照所得的内容划分生产经营所得(正常经营期间)
其他所得(正常经营期间)
清算所得(清算期间)
按照所得的范围划分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一)居民企业—来源境内、境外的所得(无限纳税)

  (二)非居民企业—来源境内的所得(有限纳税)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种类税率适用范围
基本税率25%适用于居民企业
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两档优惠税率减按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减按15%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预提所得税税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20%(实际征税时适用10%税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2018年税务师考试的报名工作还未开始,一般会在考试当年的四五月份,这段时间正是学习最轻松的时间,希望考生能够珍惜并好好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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