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考点:征税范围
税务师考试,报考的考生如果提前做好预习,规划好接下来的备考任务,后期复习会更加轻松,也能有更多的时间进行练习,提高答题能力。小奥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一》预习知识点,帮助大家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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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二、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二章增值税
【知识点】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的框架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销售或进口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提供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一)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解释1】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解释2】一般增值税的“销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第二,必须有偿的转移。
【解释3】国际通行规则:对进口货物征税,对出口货物退免税。
(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解释】必须是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三)提供应税服务(营改增带来的新范围)
货劳税上的“一国两制”
(四)销售服务(原来营业税,改成增值税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