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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考点:征税范围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吴海燕2017-11-21 16:36:02

  税务师考试,报考的考生如果提前做好预习,规划好接下来的备考任务,后期复习会更加轻松,也能有更多的时间进行练习,提高答题能力。小奥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一》预习知识点,帮助大家打好基础。

  【内容导航】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二、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二章增值税

  【知识点】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的框架

税务师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销售或进口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提供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一)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解释1】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解释2】一般增值税的“销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第二,必须有偿的转移。

  【解释3】国际通行规则:对进口货物征税,对出口货物退免税。

  (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解释】必须是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三)提供应税服务(营改增带来的新范围)

  货劳税上的“一国两制”

税务师

  (四)销售服务(原来营业税,改成增值税的项目)

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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