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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预习考点:财政支出效益分析方法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石美丹2017-11-28 16:47:22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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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参加2018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的考生要注意,虽然现在新教材并未发布,但备考已经可以开始了。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预习2018考季,东奥小编精心整理《财政税收》常见知识点,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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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支出的效益分析的方法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科目第二章财政支出理论与内容

  【知识点】:财政支出的效益分析的方法

  财政支出的效益分析的方法

中级经济师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


具体内容
1.适用领域适用于那些有直接经济效益的支出项目,特别适用于投资性支出项目。如基本建设投资支出
2.基本原理根据国家所确定的建设目标,提出实现该目标的各种方案,对这些可供选择的方案,用一定的方法计算出各方案的全部预期成本和全部预期效益,通过计算成本-效益比率,来比较不同项目或方案的效益,选择最优的支出方案,据此支拨和使用财政资金
3.分析难点

难点在于直接成本与效益之外的其他成本与效益的测算上

在成本-效益分析中,需考虑实际成本、效益与金融成本、效益;直接成本、效益与间接成本、效益;有形成本、效益与无形成本、效益等


  注意:金融成本与效益是指由于该项目的建设,使得社会经济的某些方面受到影响,致使价格上升或者下降,从而使某些单位或者个人增加了收入或减少了收入。

  (二)最低费用选择法

  1.定义:是指对每个备选的财政支出方案进行经济分析时,只计算备选方案的有形成本,而不用货币计算备选方案支出的社会效益(因为难以衡量),并以成本最低为择优的标准。换言之,就是选择那些使用最少的费用就可以达到财政支出目的的方案。

  2.适用范围:适用于那些只有社会效益,其产品不能进入市场的支出项目。主要适用于军事、政治、文化、卫生等支出项目。

  3.最低费用选择法源于美国,是对“成本-效益”分析法的补充。

  (三)“公共劳务”收费法

  1.定义:就是通过制定和调整“公共劳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来改进“公共劳务”的使用状况,使之达到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的目的。

  2.适用范围:对于那些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但其经济效益难以直接衡量,而产品可以全部或部分进入市场的支出项目(如教育、交通等支出),适宜采用公共劳务收费法。

  3.区别:“公共劳务”收费法和“成本—效益” 分析法以及“最低费用”选择法的区别在于,它是通过制定合理的价格与收费标准,来达到对“公共劳务”有效地、节约地使用,而不是对财政支出备选方案的选择。

  4.“公共劳务”的定价,一般有四种情况,即免费和低价、平价、高价,具体见下表:

分类具体表现
(1)免费和低价政策可以促进社会成员最大限度地使用这些“公共劳务”使之获得极大的社会效益。如强制进行义务教育、强制注射疫苗等
(2)平价政策可以用收取的费用弥补该项“公共劳务”的人力、物力耗费,一般适用于从全社会的利益来看,无需特别鼓励使用,又无必要特别加以限制使用的“公共劳务”,如公路、公园、铁路、医疗等
(3)高价政策主要适用于从全社会利益来看必须限制使用的“公共劳务”,实行高价政策既可以达到有效限制使用的目的,又可以提供较多的财政收入,如繁华地段的机动车停车收费

  (四)公共定价法

  一般包括两个方面:

  1.纯公共定价,即政府直接制定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

  2.管制定价,即政府规定涉及国计民生而又带有竞争性行业的价格,如水费、电费。

  其中,公共定价法有三种类型:

(1)平均成本定价法这是在保持提供公共物品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对外收支平衡的情况下,采取尽可能使经济福利最大化的定价方式
(2)二部定价法

(1)与使用量无关的按月或按年支付的“基本费”

(2)按使用量支付的“从量费”

二部定价法是定额定价和从量定价相结合的定价体系

二部定价法具有以收支平衡为条件实现经济福利最大化的性质,所以现在几乎所有受价格管制的行业(如电力、燃气、电话等自然垄断行业)都普遍采用这种定价方法

(3)负荷定价法按不同时间段或时期的需求制定不同的价格,如电力燃气电话等行业


  很多中级经济师练习题都是根据历年经典考点改编而成,考生要格外留心注意,仔细总结经验,分析出题角度和命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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