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预习考点:财政支出效益分析方法
决定参加2018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的考生要注意,虽然现在新教材并未发布,但备考已经可以开始了。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预习2018考季,东奥小编精心整理《财政税收》常见知识点,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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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的效益分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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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科目第二章财政支出理论与内容
【知识点】:财政支出的效益分析的方法
财政支出的效益分析的方法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
具体内容 | |
1.适用领域 | 适用于那些有直接经济效益的支出项目,特别适用于投资性支出项目。如基本建设投资支出 |
2.基本原理 | 根据国家所确定的建设目标,提出实现该目标的各种方案,对这些可供选择的方案,用一定的方法计算出各方案的全部预期成本和全部预期效益,通过计算成本-效益比率,来比较不同项目或方案的效益,选择最优的支出方案,据此支拨和使用财政资金 |
3.分析难点 | 难点在于直接成本与效益之外的其他成本与效益的测算上 在成本-效益分析中,需考虑实际成本、效益与金融成本、效益;直接成本、效益与间接成本、效益;有形成本、效益与无形成本、效益等 |
注意:金融成本与效益是指由于该项目的建设,使得社会经济的某些方面受到影响,致使价格上升或者下降,从而使某些单位或者个人增加了收入或减少了收入。
(二)最低费用选择法
1.定义:是指对每个备选的财政支出方案进行经济分析时,只计算备选方案的有形成本,而不用货币计算备选方案支出的社会效益(因为难以衡量),并以成本最低为择优的标准。换言之,就是选择那些使用最少的费用就可以达到财政支出目的的方案。
2.适用范围:适用于那些只有社会效益,其产品不能进入市场的支出项目。主要适用于军事、政治、文化、卫生等支出项目。
3.最低费用选择法源于美国,是对“成本-效益”分析法的补充。
(三)“公共劳务”收费法
1.定义:就是通过制定和调整“公共劳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来改进“公共劳务”的使用状况,使之达到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的目的。
2.适用范围:对于那些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但其经济效益难以直接衡量,而产品可以全部或部分进入市场的支出项目(如教育、交通等支出),适宜采用公共劳务收费法。
3.区别:“公共劳务”收费法和“成本—效益” 分析法以及“最低费用”选择法的区别在于,它是通过制定合理的价格与收费标准,来达到对“公共劳务”有效地、节约地使用,而不是对财政支出备选方案的选择。
4.“公共劳务”的定价,一般有四种情况,即免费和低价、平价、高价,具体见下表:
分类 | 具体表现 |
(1)免费和低价政策 | 可以促进社会成员最大限度地使用这些“公共劳务”使之获得极大的社会效益。如强制进行义务教育、强制注射疫苗等 |
(2)平价政策 | 可以用收取的费用弥补该项“公共劳务”的人力、物力耗费,一般适用于从全社会的利益来看,无需特别鼓励使用,又无必要特别加以限制使用的“公共劳务”,如公路、公园、铁路、医疗等 |
(3)高价政策 | 主要适用于从全社会利益来看必须限制使用的“公共劳务”,实行高价政策既可以达到有效限制使用的目的,又可以提供较多的财政收入,如繁华地段的机动车停车收费 |
(四)公共定价法
一般包括两个方面:
1.纯公共定价,即政府直接制定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
2.管制定价,即政府规定涉及国计民生而又带有竞争性行业的价格,如水费、电费。
其中,公共定价法有三种类型:
(1)平均成本定价法 | 这是在保持提供公共物品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对外收支平衡的情况下,采取尽可能使经济福利最大化的定价方式 |
(2)二部定价法 | (1)与使用量无关的按月或按年支付的“基本费” (2)按使用量支付的“从量费” 二部定价法是定额定价和从量定价相结合的定价体系 二部定价法具有以收支平衡为条件实现经济福利最大化的性质,所以现在几乎所有受价格管制的行业(如电力、燃气、电话等自然垄断行业)都普遍采用这种定价方法 |
(3)负荷定价法 | 按不同时间段或时期的需求制定不同的价格,如电力、燃气、电话等行业 |
很多中级经济师练习题都是根据历年经典考点改编而成,考生要格外留心注意,仔细总结经验,分析出题角度和命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