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正文

2018《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法律行为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吴海燕2017-12-06 09:54:20

  2018年税务师考试备考可以从现在开始。跟随小奥一起制定好学习计划,拿出百分百的战斗力,为取得税务师证书的目标努力!!

  【内容导航】

  1.事实行为

  2.法律行为

  3.无效法律行为

  4.可变更、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民法基本理论

  【知识点】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

税务师

  1.事实行为

  无需表示内心意思即依法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如作品创作行为、拾得遗失物、先占、无因管理、侵权行为。

  2.法律行为

  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旨在按照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相应民法效果的表意行为。

  (1)人为

  (2)表意

  (3)旨在发生一定民事法律效果

  (4)其效果取决于法律评价(有效、无效、可变更和可撤销、效力待定)

  3.无效法律行为

  自始无效:自行为作出时起不具有法律效力

  当然无效:不论当事人是否知道、是否主张,法院是否确认

  确定无效:不能通过补正转化为有效

  4.可变更、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撤销前:有效

  被撤销后:溯及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税务师成绩查询时间还没有公布,预计会在考后两个月左右,小奥会及时发布信息,敬请关注。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0基础轻松入门

轻1名师课程

一备两考班

章节练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辅导课程
2025年税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