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税务师《税法二》预习考点:契税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备战2018年税务师考试,一定要做好规划,不可盲目,现在可以逐渐开始预习工作,先将备考的各科知识点进行预习,为之后的考试打好基础。小奥为大家整理了《税法二》预习知识点,帮助大家从容应对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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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税范围
二、契税的纳税人
三、契税的税率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契税
【知识点】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一、征税范围
契税的征税对象为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其具体征税范围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区别土地增值税)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视同买卖房屋的情况: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
经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以房抵债和实物交换房屋,均视同房屋买卖,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这种交易业务属房屋产权转移,办理房屋产权交易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方按投资房产价值或房产买价缴纳契税。
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经营企业,免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
(四)房屋赠与
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其实质是接受赠与房产,应照章缴纳契税。
(五)房屋交换
房屋产权相互交换,双方交换价值相等,免纳契税,办理免征契税手续。其价值不相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二、契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三、契税的税率
1.契税实行幅度比例税率,税率幅度为3%-5%。
2.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税。
今年的税务师考试已经结束,小奥会及时更新税务师成绩查询入口,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