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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物权的分类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吴海燕2017-12-14 09:41:16

  税务师备考一定要注重基础知识点学习,有坚实的基础才能更好地进行以后的学习,为了帮助大家系统提前学习知识点,小奥整理了《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帮助大家打好基础,顺利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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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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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物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物权的分类 

物权的分类

  (1)

税务师

  《物权法》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

税务师

  “以权利为客体的物权”,如权利质权

  (3)

税务师

  (4)

税务师

  (5)

税务师

  只要坚信前途的光明,一时的烦恼又算得了什么!祝大家在税务师成绩查询时都能顺利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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