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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物权的变动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吴海燕2017-12-15 10:10:02

  2018年税务师考试备考可以从现在开始。跟随小奥一起制定好学习计划,拿出百分百的战斗力,为取得税务师证书的目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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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生效

  (2)动产物权变动——交付生效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物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物权的变动

物权的变动

  (1)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生效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动产物权变动——交付生效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释】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税务师成绩查询时间还没有公布,预计会在考后两个月左右,小奥会及时发布信息,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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