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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抵押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吴海燕2017-12-22 09:57:01

  2018年税务师考试备考可以从现在开始。跟随小奥一起制定好学习计划,拿出百分百的战斗力,为取得税务师证书的目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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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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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物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抵押

  债务人或第三人以担保债务清偿为目的,不转移占有,就自己的财产为债权人设定担保物权。

  (1)以不动产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2)以动产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用益物权抵押”

  税务师成绩查询时间还没有公布,预计会在考后两个月左右,小奥会及时发布信息,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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