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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预习考点:个人所得税概述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王兴超2017-12-28 17:28:05

  税务师备考预习阶段如果时间有限,可以通过看授课老师的讲义、视频等进行预习,可以节省大量时间。

  【内容导航】

  1、个人所得税概述

  2、纳税义务人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实务》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个人所得税概述、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义务人

  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又将纳税人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纳税义务人判定标准征税对象范围
居民纳税人
(负无限纳税义务)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非居民纳税人
(负有限纳税义务)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境内所得

  【提示】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涉税服务实务中大部分知识点都是以税法一和税法二为基础的,遇到困难时也不妨回顾下这两科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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