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债的转移
税务师科目较多,备考时间长,很难从始至终都保持学习热情,进入疲惫期后,可以适当减小学习量,调整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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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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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债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债的转移
债的转移
债的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或客体的前提下,债的主体发生的变更。
债权让与 | 债权人将其债权转移于受让人(原债权人退出) |
甲→乙→丙———甲→丙 | |
无需取得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 |
债务承担 | 债务人将其债务转移于第三人 |
甲←乙→丙———甲←丙 | |
须经债权人同意 | |
债的概括承受 | 一方将自己的债权和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 |
如企业的合并 |
注意区分
债的保全 | 代位权、撤销权 |
债的担保 | 抵押、质押、留置、保证、定金 |
债的转移 | 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债的概括承受 |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涉及概念性知识点较多,对于记忆有困难的考生可以通过习题进行理解性记忆,预习阶段掌握其本质内涵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