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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侵权责任制度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王兴超2018-01-02 16:38:10

  税务师备考预习应有计划的进行,进入学习状态后也不必对较难的知识点产生抵触心理,后期可以有针对性的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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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权责任制度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债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侵权责任制度

侵权责任制度

  1.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

  【提示】民事权益,是指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2.《侵权责任法》

  2009年12月26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包括十二章内容: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第三章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第四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五章产品责任

  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

  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

  第九章高度危险责任

  第十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十一章物件损害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3.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三项:损害、过错和因果关系。

  (2)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有:损害、因果关系。

  “三要件说”(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

  无过错责任:

  4.归责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解释1】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解释2】除法律作出特别规定的外,侵权责任一般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2)过错推定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解释1】损害发生后,加害人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方能免责;否则,法律即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确定加害人须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解释2】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必须是法律的明确规定。

  (3)无过错责任原则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解释】①不考虑行为人有无过错(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为损害和因果关系,不包括“过错”);

  ②以法律有明确规定为前提;

  ③只有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时,行为人才能主张免责。

  【解释】加害人举证:损害是由受害人的过错引起;因果关系不成立……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中的各种名词概念对没有法律基础的考生来讲,需要一定的适应时期,可以通过案例来进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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