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经济法基础》习题精讲(8)
【东奥小编】2017年初级职称备考征程已经开启,预习阶段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习题精讲(8)。
2009年3月11日,甲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到期日为2009年9月11日,甲公司的开户银行P银行为该汇票承兑。2009年6月30日,乙公司从丙公司采购一批货物,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9月30日持该汇票到其开户银行Q银行办理委托收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丙公司应去银行办理该汇票提示付款的期限是( )。
A.自该汇票转让给丙公司之日起10日
B.自该汇票转让给丙公司之日起1个月
C.自该汇票到期日起10日
D.自该汇票到期日起1个月
【答案】C
【解析】商业汇票(见票即付的汇票除外)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2.该汇票的付款人是( )。
A.甲公司
B.P银行
C.乙公司
D.Q银行
【答案】B
【解析】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是承兑银行。
3.在不考虑委托收款背书的情况下,关于确定该汇票非基本当事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背书人是乙公司
B.被背书人是丙公司
C.承兑人是Q银行
D.保证人是P银行
【答案】AB
【解析】票据上的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P银行而非Q银行)、背书人(乙公司)、被背书人(丙公司)、保证人。
4.关于银行是否应受理该汇票并承担付款责任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Q银行不应受理
B.Q银行应当受理
C.P银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D.P银行仍应承担付款责任
【答案】AD
【解析】商业汇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到期之日起10日)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Q银行)不予受理,但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P银行)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预祝考生们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轻松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