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各地初级会计信息采集通知汇总
初级会计考生注意啦!2019年多地财政已发布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通知,本次信息采集的对象为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由于信息采集可能会影响到会计人员参加职称考试、继续教育,请大家积极参与。
一、了解信息采集
为适应会计人员管理工作转型升级的新形势、新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各省市积极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如天津、陕西等地2019年的采集通知中就指出:考生完成信息采集后,方可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信息采集对象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三、信息采集方式
会计人员本次信息采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和属地实施的原则,即按照会计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校学生按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信息采集。
四、信息采集内容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本人电子照片、教育经历、学历学位、会计从业信息、专业技术资格等、守信、失信、已发表论文等,各地可能会有不同,仅供参考。
五、各地通知汇总
地区 | 信息采集时间 | 地区 | 信息采集时间 |
北京 | 6月1日-6月30日 | 上海 | 4月开始 |
广东 | 2月1日起 | 江苏 | 4月30日开始 |
山东 | 4月20日-6月30日 | 安徽 | 4月10日起 |
河北 | 4月15日-6月15日 | 福建 | 暂无截止时间 |
宁夏 | 3月11日-4月30日 | 内蒙古 | 延期至6月30日 |
江西 | 4月30日截止 | 山西 | 4月18日-5月31日 |
陕西 | 4月20日-6月30日 | 黑龙江 | 取得证书一个月内初采 |
吉林 | 延期至6月30日 | 辽宁 | 4月15日-6月15日 |
天津 | 3月15日截止 | 新疆 | 延期至5月15日 |
甘肃 | 4月15日-9月30日 | 四川 | 集中采集阶段为5月13日-6月25日 |
重庆 | 2月20日-4月20日 | 新疆兵团 | 5月20-6月15日 |
湖南 | 3月6日-4月30日 | 青海 | 4月15日-6月15日 |
海南 | 4月30日截止 | 云南 | 5月8日-6月20日 |
说明:因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祝大家顺利通过初级会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