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必知_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各位初级会计考生们,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政策解读,快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是本市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创新举措。
二、目标任务
即日起,本市确定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对应列表见《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本市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择优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四、涉及范围
(一)准入类职业资格(18项)
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计量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执业药师、护士执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
(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9项)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资产评估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机动车检测维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统计专业技术资格、银行业专业人员、翻译专业技术资格、税务师
(三)其他资格(9项)
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广告、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棉花质量检验师
五、执行标准
按照《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本市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择优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说明:本文政策内容来自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提供的以上初级会计考试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