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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外籍人员开放初级会计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梦2024-05-14 15:17:20

北京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向外籍人员开放初级会计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了外籍人员报名地点、报名条件审核等内容,具体政策详情如下,一起来看!

      关于向外籍人员开放初级会计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向在境内合法工作和居留的外籍人员开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境内考生实行统一的考试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地点

      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报名。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境内学校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境内居住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报名条件审核

      外籍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身份证明包括有效护照等。

      报名条件中有学历、学位和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规定的,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三、工作要求

      各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提高考试服务水平,确保外籍人员顺利有序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 5月10日

      原文链接>>

      说明:初级会计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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