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考试延考申请汇总,看看有没有你的城市
因疫情原因初级会计考试延期至8月29日开始考试,就算如此还是有很多考生参加不上这个时间段的考试。为了解决这部分考生的问题,部分省市采取延考方式参加下一年度的考试,符合申请延期考试条件的考生只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延期即可。现宣布延考的地区共有24个地区,其中北京、唐山、邯郸、新疆、大连、兵团、石家庄、保定、沧州、张家口、衡水、承德、秦皇岛、辛集、定州、深圳、汕尾;将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并入2021年进行;上海、广西、安徽、江苏、湖南、辽宁、山西是可以申请延考的地区,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各地区延考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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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北京市财政局公布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延至2021年!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目前我市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但外防输入、内防传染的任务依然繁重等具体情况;同时保障所有考生的人身安全。经我局报请市政府、市防控领导小组批复,北京市2020年度会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
1、 能够参加北京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到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
2、 不能参加北京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退费的请于2020年8月26日以后登录北京财政官网查看具体退费流程(由于需要开发新的退费程序并与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有关退费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敬请谅解);
3、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2019年有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4、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按照财政部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北京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9日
广东省延考地区
2020年广东省深圳市初级会计考试并入2021年进行
因受我市突发疫情的影响,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为了保障我市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参加深圳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和缴费,考试地点只能安排在深圳(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不能参加深圳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办理退费的请于2020年9月21日以后登录深圳市财政局官网、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微信公众号)查看具体退费流程。
三、在深圳考区报名成功的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生,2019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迟一年。
四、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按照财政部和广东省财政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由此给各位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8月16日
2020年广东省汕尾市初级会计考试并入2021年进行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会考〔2020〕5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17号)文件精神,汕尾因受突发疫情的影响,经征求汕尾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意见,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取消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汕尾考区)的全部考试项目。
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汕尾市2020年度会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拟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能够参加汕尾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
2、不能参加汕尾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退费的请于2020年9月16日以后登录汕尾市财政官网查看具体退费流程(由于系统需要开发新的退费程序并与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有关退费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敬请谅解)。
3、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2019年有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4、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各项工作将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5、汕尾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660-3324857。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汕尾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8月16日
河北省延考地区
2020年河北省唐山市初级会计考试并入2021年进行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会考办〔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繁重等具体情况,为保障所有考生的人身安全,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唐山考区2020年度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能够参加唐山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
2、 不能参加唐山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退费的请于2020年9月15日以后登录唐山市财政局官网-会计信息公告栏查看具体退费流程;
3、 在唐山考区报名成功的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生,2019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4、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按照财政部和河北省财政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唐山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
2020年河北省邯郸市初级会计考试并入2021年进行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我市2020年度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进行。
1.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2019年有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迟一年。
2. 2020年度报名邯郸市参加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均可以申请退费。没有申请退费的考生自动延期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考试地点只能在邯郸(考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邯郸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8日
2020年河北保定初级会计考试并入2021年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5号)和《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会考办〔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繁重等具体情况,为保障所有考生的人身安全,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保定考区2020年度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能够参加保定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
2、不能参加保定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退费的请于2020年9月15日后登录“河北省财政厅-会计服务-保定专栏”的有关公告查看具体退费流程;
3、在保定考区报名成功的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生,2019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4、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按照财政部和河北省财政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保定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
2020年河北沧州初级会计考试并入2021年
沧州考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人数共计23927人,人员来自全国各地。全国统一考试时间8月29日至9月10日,会计初级、中级资格考试连续交替进行,共计12天,时间较长。全国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计算机数量要求较大,沧州考区可以利用的考场资源有限,考场设置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
鉴于沧州考区常态化防疫要求与会计资格考试面临的实际情况,按照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会考办〔2020〕5号)精神,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沧州考区2020年度会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能够参加沧州考区202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
2、不能参加沧州考区202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退费的,请于2020年9月15日以后,登录“河北省财政厅”官网-“会计服务”栏目-“沧州市”(网址:http://czt.hebei.gov.cn/kjfw/gs/cz/)窗口查看具体退费流程,申请退费;
3、在沧州考区报名成功的2020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生,2019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4、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按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规定进行。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沧州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1日
2020年河北石家庄初级会计考试并入2021年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5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会考办[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繁重等具体情况,为保障考生的生命安全,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石家庄考区2020年度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参加石家庄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
2. 不能参加石家庄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退费的请于2020年9月15日以后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官网-会计服务-石家庄市(网址:http://czt.hebei.gov.cn/kjfw/gs/sjz/)查看具体退费流程;
3. 在石家庄考区报名成功的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生,2019年有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4.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按照财政部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石家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
2020年河北张家口初级会计考试并入2021年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会考办〔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繁重等具体情况,为保障所有考生的人身安全,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张家口考区2020年度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能够参加张家口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
2、 不能参加张家口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退费的请于2020年9月15日以后登录张家口市财政局官网公告通知栏查看具体退费流程;
3、 在张家口考区报名成功的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生,2019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4、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按照财政部和河北省财政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张家口市财政局 张家口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08-13
2020年河北衡水初级会计考试并入2021年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会考办〔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繁重等具体情况,为保障所有考生的人身安全,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衡水考区2020年度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能够参加衡水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
2、 不能参加衡水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退费的请于2020年9月15日以后登录张家口市财政局官网公告通知栏查看具体退费流程;
3、 在衡水考区报名成功的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生,2019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4、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按照财政部和河北省财政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衡水市会计专业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08-13
2020年河北承德初级会计考试并入2021年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会考办〔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繁重等具体情况,为保障所有考生的人身安全,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承德考区2020年度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能够参加承德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
2、 不能参加承德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退费的请于2020年9月15日以后登录承德市财政局官网-会计信息公告栏查看具体退费流程;
3、 在承德考区报名成功的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生,2019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4、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按照财政部和河北省财政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承德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2020年河北秦皇岛初级会计考试并入2021年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5号)和省会计考办《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会考办〔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繁重等具体情况,为保障所有考生的人身安全,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秦皇岛考区2020年度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能够参加秦皇岛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
2、 不能参加秦皇岛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退费的请于2020年9月12日后登录秦皇岛市财政局官网-公告栏查看具体退费流程。
3、 在秦皇岛考区报名成功的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生,2019年度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4、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按照财政部和河北省财政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电话:0335-3918971、3918690、3918601、3918603、3918662、3918680、3918689、3918686、3918681、3918970。
附:关于调整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解答
秦皇岛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2020年河北辛集初级会计考试并入2021年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5号])和《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会考办[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繁重等具体情况,为保障考生的生命安全,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辛集考区2020年度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能够参加辛集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
2. 不能参加辛集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退费的请于2020年9月15日以后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会计服务—辛集(http://czt.hebei.gov.cn/kjfw/gs/xj/)查看具体退费流程;
3. 在辛集考区报名成功的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生,2019年有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4.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按照财政部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辛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
2020年河北定州初级会计考试并入2021年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5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会考办[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繁重等具体情况,为保障考生的生命安全,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定州考区2020年度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参加定州考区202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
2. 不能参加定州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退费的请于2020年9月15日以后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官网-会计服务-定州市(网址:http://czt.hebei.gov.cn/kjfw/gs/dz/)查看具体退费流程;
3. 在定州考区报名成功的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生,2019年有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4.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按照财政部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0312-2331326
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初级会计考试并入2021年进行
各位考生:
目前,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并报自治区相关部门批准,现将调整自治区2020年度会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自治区2020年度会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并入2021年度进行。
二、已报名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自动将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申请、报名及缴费。
三、2019年度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有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四、因各种原因,需申请退费的考生,请于2020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期间,登录“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查看流程并办理退费,逾期不予退费。考生办理退费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延至2021年考试资格。
五、需要在自治区各考区之间进行调整的考生,请于2020年9月20日至10月30日期间,前往原报名地所在财政局会计考试管理部门,提交本人申请及工作单位证明等相关资料后,由自治区会考办进行相应考试调整。目前,无法实现跨省之间的调整,需调整到外省市区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退费。
感谢广大考生对本次考试调整的理解和配合,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991—2336832、2359412、2359401、23594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8月7日
2020年大连市初级会计考试并入2021年进行
经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批准,报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同意,本着人民至上,保障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原则,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连考区)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信息自动顺延至2021年度,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需要退费的考生请关注大连市财政局官网-大连会计页面查看后续通知(由于需要开发新的退费程序并与各相关部门沟通有关退费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我们将确保考试报名费应退尽退)。
2.在大连考区报名成功的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生,2019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3.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按照财政部和辽宁省财政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大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办公室
2020年8月8日
2020年新疆兵团初级会计考试并入2021年进行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并报相关部门批准,现将调整兵团2020年度会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取消兵团2020年度会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并入2021年度进行。
二、 已报名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自动将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申请、报名及缴费。
三、 2019年度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有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四、 因各种原因,需申请退费的考生,请于2020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期间,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查看流程并办理退费,逾期不予退费。考生办理退费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延至2021年考试资格。
五、 需要在兵团各考区之间进行调整的考生,请前往原报名地所在考试管理部门,提交本人申请及工作单位证明等相关资料后,由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进行相应考试调整。目前,无法实现跨省之间的调整,需调整到外省市区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退费。
感谢广大考生对本次考试调整的理解和配合,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咨询电话:0991—8880763、8883053
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
2020年8月8日
山西省发布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延期申请通知
一、 申请延考适用人员
对符合下列三种情况的考生,可以延期至2021年参加考试,2020年度所报考级别、报考科目、报考考区不变,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已取得的2019年度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期至2021年:
1、 居住地(工作单位)处在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的考生;
2、 因初级资格考试时间调整,怀孕生产的考生(原则上在生产前后60天内);
3、 按照高校疫情防控要求,不能返校的山西省高校外省生源考生。
二、 申请延考时间及地点
1、 申请时间:2020年8月14日—2020年8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2、 申请地点:
省直考区:省会计服务中心;
各市考区: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3、 申请方式:申请人可向所报名考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及佐证资料,具体事宜咨询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山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2020年上海市初级会计考试延考、退考退费公告
上海市初级会计考试可并入下一年
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确因疫情防控工作统一要求无法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考试的,相关考试并入下一年度进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上海市初级会计退考退费
考生本人为孕妇或产妇、因疫情滞留境外、因当年毕业离开本市、或因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参加本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的,可于2020年8月3日10:00至8月7日16:00,登录“上海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退考申请受理系统”(网址: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007151035)在线申请退考,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退考申请。考试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统一办理报名考试费退费。申请退考人员不再参加本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中、高级资格考试不受理退考申请。
广西发布2020初级会计考试延考、转考和退费等有关事项公告
一、 下列考生,可以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延期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预计于2021年5月举行)
(一)孕妇或产妇。考生申请需填写变更申请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孕妇)或婴儿出生证明(产妇,起始时间2020年5月)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因疫情滞留境外。考生申请需填写变更申请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出境行程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 因当年毕业离开学校所在地的考生,根据下列情形可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退费或转考
(一)广西区内考生可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区内转考。
(二)跨省考生可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退费。
考生申请需填写变更申请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或相关工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转考仅受理广西考区内转考,跨省转考暂不受理。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复印件、表格、证明等资料留存审核点。
上述情形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20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市会计考办可开设现场办理窗口,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报名状态查询”,核实考生相关信息。对上述考生的申请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考试报名结果及成绩一律作废,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违纪违规处理。
各市会计考办于2020年8月3日前将延期和转考申请汇总表上报至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因退费程序较为复杂,预计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退费工作,考生报名费原路退回至考生报名缴费账户。
安徽省财政厅发布2020年初级会计考生申请延考事项通知
一、 申请延考适用人员
我省在报名相关通知中已明确,报考人员应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此次考试时间的调整是受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财政部门本着以考生为本的服务理念,对符合下列三种情形的考生予以延期参加2021年度初级资格考试。1.在8月份临产的孕妇。2.因病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3.居住地(工作单位)处在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的考生。
二、 申请延考时间及地点
申请延考办理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地点:各市财政局。申请人可前往报名地市级财政局会计科(处)提交申请材料,也可将申请材料快递至报名地市级财政局会计科(处),邮寄材料的同时需电话联系。
三、 申请延考材料及相关要求
申请延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1.个人延考申请(写清本人身份信息、延考原因及联系方式)。2.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延考原因的证明材料等)。
各市财政部门应做好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反馈及登记工作,于2020年8月7日前将本地区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延考人员名单报送至省会计考办。
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2020年度初级会计考试申请延期和转考通知
(一)下列考生,可以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延期至下年参加考试,并免收相应的报名考试费用。
1.孕妇或产妇。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孕妇)或婴儿出生证明(产妇,起始时间5月);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2.因疫情滞留境外。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出境行程、单位证明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3.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各地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并受理。
(二)因当年毕业离开学校所在地的考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财政局申请转考,不再收取相关报名考试费用。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或相关工作证明。
延期和转考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20年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地财政局可开设现场办理窗口,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报名状态查询”,核实考生相关信息。对上述考生的申请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考试成绩一律作废,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违纪违规处理。
各地财政局于2020年7月17日前将延期和转考申请汇总表上报至省财政厅会计处。
未公布考试延期申请通知的其他省市地区考生,您可以密切关注当地财政公告,东奥小编也会第一时间为大家整理相关消息。
湖南省财政厅发布2020年初级会计考生申请延考事项通知
一、 无法在我省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退费或者延期参加2021年度考试(预计于2021年5月举行)。
二、 考试时常驻地在省内发生了变动的考生可申请更改考试地点(即若常驻地从我省甲市变动到乙市的,可将考试地由原甲市改为乙市,在乙市参加考试)。
三、 有关操作流程
(一)退费
1. 退费操作流程
(1)请申请退费的考生于2020年7月10日-19日间登录湖南省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职称考试报名系统(http://220.168.30.74/hncj/statics/accApply/index.html,仅支持电脑端访问,逾期不可再申请),在个人信息页面点击“申请退费”填写并提交退费信息〔包括退费原因、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收款人名称、银行账号及开户行(到具体营业网点,如XX银行XX分行XX支行)〕,同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各市州会计考办审核退费考生信息。因退费程序较为复杂,预计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退费工作。
2. 退费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退费申请后,便不能再在我省参加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在我省高校就读的非湘籍在校大学生,要和学校就2020年秋季能否正常开学及开学时间等进行充分沟通后再做决定。
(2)退费只办理一次。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核实退费信息,因信息错误导致退费错误或无法退费,责任由考生自负。
(3)部分银行不发送银行卡小额交易短信,请考生留意银行卡交易明细。
(二)延考
请申请延期至2021年5月参加考试的考生于2020年7月10日-19日间登录湖南省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职称考试报名系统
(http://220.168.30.74/hncj/statics/accApply/index.html,仅支持电脑端访问,逾期不可再申请),在个人信息页面点击“延期考试”,弹出有关告知内容,考生阅读后并点击“我同意,并确定延期考试”提交延考申请,同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各市州会计考办负责审核延考信息。
(三)需更改考试地点的考生,请于2020年7月10日至19日间登录湖南省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职称考试报名系统
(http://220.168.30.74/hncj/statics/accApply/index.html,仅支持电脑端访问,逾期不可再申请),输入有关信息后修改考试地点(限在我省范围内修改,不可跨省)。
辽宁会计网发布2020年初级会计考生申请延考事项通知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情况,下列考生可以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延期至下年参加考试,并免收相应的报名考试费用。
(一)孕妇或产妇。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孕妇)或婴儿出生证明(产妇,起始时间6月);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二)因疫情滞留境外。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出境行程、单位证明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三)因当年毕业离开学校所在地的考生。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或相关工作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四)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各地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并受理。
延期考试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20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市财政局可开设现场办理窗口,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报名状态查询”,核实考生相关信息并登记延期考试申请汇总表。如发现上述考生的延期考试申请弄虚作假,延期考试成绩一律作废。
各市财政局于2020年8月3日前将延期考试申请汇总表上报至省财政厅会计处。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提供的以上初级会计考试时间等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