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初级会计考试退考退费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发布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考务安排,其中包括初级会计考试退考退费内容。因疫情防控工作无法参加今年考试的可以并入下一年度进行,或者可以进行退费退考。退费申请时间为2020年8月3日10:00至8月7日16:00,逾期不受理。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一、上海市初级会计考试时间
本市2020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日期调整为2020年8月29日至30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 |
8月29日 (星期六) |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第一批次 |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第二批次 | |
8月30日 (星期日) |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第三批次 |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第四批次 |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上海市初级会计考试并入下一年
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确因疫情防控工作统一要求无法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考试的,相关考试并入下一年度进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三、上海市初级会计退考退费
考生本人为孕妇或产妇、因疫情滞留境外、因当年毕业离开本市、或因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参加本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的,可于2020年8月3日10:00至8月7日16:00,登录“上海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退考申请受理系统”(网址: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007151035)在线申请退考,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退考申请。考试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统一办理报名考试费退费。申请退考人员不再参加本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中、高级资格考试不受理退考申请。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提供的以上初级会计师报名费用等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