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责编:韩旭 2019-07-30 15: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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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00:21:26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船税纳税时间是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中记载日期的“当月”,车船税纳税义务的地点为纳税人的所在地。

车船税纳税时间

纳税人使用应税车船、从使用之日起,发生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

纳税人新购置车船使用的,从购置使用的当月起,发生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

已向交通航运管理机关上报全年停运或者报废的车船,当年不发生车船使用的纳税义务。停运后又重新使用的,从重新使用的当月起,发生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

什么是车船税

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从2007年7月1日开始,有车族需要在投保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

2018年8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对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汽车车船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应纳税月份数=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月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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