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一时段内完成的销售商品收入的核算_《初级会计实务》核心考点打卡
初级会计考试的到道路没有捷径,想要拥有更精彩的人生,只能靠你自己去争取!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带来了《初级会计实务》核心考点——在某一时段内完成的销售商品收入的核算。赶紧来一起学习吧。
【本知识点所属章节】《初级会计实务》第七章
考点:在某一时段内完成的销售商品收入的核算
(一)判断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二)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方法
(1)原则: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企业应当采用恰当的方法确定履约进度,以使其如实反映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和服务的履约情况。
(2)履约进度的确认方法: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评估已实现的结果、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等产出指标,或采用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等投入指标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并且在确定履约进度时,应当扣除那些控制权尚未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和服务。
【注意一下】
通常,企业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即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
对于每一项履约义务,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方法来确定其履约进度,并加以一贯运用。对于类似情况下的类似履约义务,企业应当采用相同的方法确定履约进度。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本期确认收入=合同的交易价格总额×履约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收入
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肖磊荣老师2022年《初级会计实务》新教材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