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一时段内完成的商品销售收入的账务处理_2023年初级会计实务跟学
初级会计师考试安排在5月份举行,目前考生们都学的如何了?下面是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准备的有关“在某一时段内完成的商品销售收入的账务处理”知识点详解,如果小伙伴还没有掌握,抓紧来学习吧!
(一)判断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二)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方法
(1)原则: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企业应当采用恰当的方法确定履约进度,以使其如实反映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和服务的履约情况。
(2)履约进度的确认方法。
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评估已实现的结果、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等产出指标,或采用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等投入指标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三)合同成本与合同负债
1.合同取得成本
(1)合同取得成本的概念。
①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
②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例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为准备投标资料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这些支出明确由客户承担。
(2)合同取得成本的账务处理。
企业对已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应当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即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节点 | 账务处理 |
支付相关费用时 | 借:合同取得成本[增量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
确认收入、摊销合同取得成本时 |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销售费用等 贷:合同取得成本 |
2.合同履约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的概念。
企业为履行合同可能会发生各种成本,企业应当对这些成本进行分析,如果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包括持续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必须是履约合同的一个代价
项目 | 具体内容 | |
与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 | 直接材料 | 如为履行合同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成本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等 |
直接人工 | 如支付给直接为客户提供所承诺服务的人员的工资、奖金等 | |
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 | 如组织和管理相关生产、施工、服务等活动发生的费用,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等 | |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 如支付给分包商的成本、机械使用费、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等 |
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包括持续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成本为以后的收入做准备,先有付出,再有回报)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合同履约成本的账务处理。
企业对已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应当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即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节点 | 账务处理 |
发生相关成本时 | 借:合同履约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 |
确认收入、摊销合同履约成本时 |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合同履约成本 |
3.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对于尚未向客户履行转让商品的义务而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中的增值税部分,不确认为合同负债。
预收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按期确认收入时:
借:合同负债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说明:以上内容节选自东奥肖磊荣老师2023年《初级会计实务》基础班讲义,仅供考生学习参考,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