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处理方法
精选回答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1.非应税项目使用: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劳务并非用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那么这些购进货物或劳务所对应的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如果已经抵扣,就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非正常损失:纳税人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非正常损失的情况下,需要将这部分货物所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
3.改变用途:如果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劳务的用途发生改变,从原来的应税项目变为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那么也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4.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当纳税人使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时,其购进的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已经抵扣了,就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相关账务处理:
1.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待处理财产损益是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已经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这个科目经常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在未报经批准前,待处理财产损溢与资产直接相关;而在报经批准后,则与当期损溢直接相关。
“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其实是个过渡性科目,一般期末是没有余额的,它的余额都进入了当期损益类科目了。
具体来说,盘盈时贷记本科目,盘亏时借记本科目。在现金盘点时,如发生账款不符,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核算。
如为现金短缺,扣除应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后,剩余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计入管理费用。
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计入其他应付款;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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