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捐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精选回答
慈善捐款的会计分录主要涉及企业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捐款时的会计分录:
当企业捐款到慈善机构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
公益性捐赠
公益性捐赠指的是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按照规定,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接受捐款的会计分录:
如果企业是接受捐款的一方,会计分录会有所不同:
借:库存现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
年末处理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
营业外支出是损益类科目。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固定资产盘亏等。为此,要设置“营业外支出”账户对这部分内容进行核算。企业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记入这个账户的借方;期末结转损益时,从贷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营业外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
1.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指因自然灾害等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而报废非流动资产所产生的清理损失。
2.公益性捐赠支出,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
3.非常损失,指企业对于因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净损失。
4.盘亏损失,主要指对于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中盘亏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并报经批准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损失。
5.罚款支出,指企业由于违反税收法规、经济合同等而支付的各种滞纳金和罚款。
6.债务重组损失,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确认和计量的损失。
7.编制报表时,对于不能合理预计的负债需要确认的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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